目的 《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針對人權捍衛者的區域行動計畫》 (以下稱《行動計劃》)旨在顯示亞太 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以下稱 APF)及其每個成員對保護和促進亞太地區人權捍衛者權利的集體承 諾。 它包含 APF 及其成員將於四年內在區域和國家範圍內執行的一系列行動,以承認人權捍衛者的固 有尊嚴並加強對其權利的尊重。 本《行動計劃》也是為了信守 APF 及其成員之重要承諾,以落實 2018 年 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之「擴大公民空間並促進和保護人權捍衛者權利(尤其是女性人權捍衛者):國 家人權機構的作用」宣言( 《馬拉喀什宣言》 )。 本《行動計劃》並非針對政府,而是多個國家人權機構的一系列承諾,來訂定目標以引導他們與人權捍 衛者合作並為人權捍衛者開展活動。 為此, 《行動計劃》主要是作為 APF 成員國家人權機構單獨或集體 地定義和支持其工作的參考。 此外,本《行動計劃》還為政府、公民社會、私營部門、國際機構以及人權捍 衛者本身等外部閱讀者提供指導;這些不同的利害關係人與《行動計劃》多個部分相關,他們的貢獻對 於實現該計劃的目標亦是不可或缺的。 誰是人權捍衛者? 人權捍衛者沒有嚴格的定義。人權捍衛者通常被描述為「單獨或集體地以和平手段促進和保護人權的 個人、團體或組織」。 他們可能是新聞工作者、律師、草根運動者、教育者、社群組織者、原住民族領導、衛 生工作者、或是科學家,但他們必須對人權的基本原則有所承諾。人權捍衛者不是由他們的身份,而是 由他們的工作來定義。 人權捍衛者以多種方式促進和保護人權,可能是在司法程序中為個人在法院中尋求正義;可能是透過 在受害者群體中進行調查,並向政府倡議引起對侵害行為的關注;可能是在社區或私營部門之中提高 人們對人權的認識;可能是向政府提供有關落實國際人權條約的技術建議。人權捍衛者可能在區域或 國際層面上開展工作,倡導聯合國人權機制;或在地與政府、社區和公民社會行動者合作。 自我識別 《行動計劃》支持《馬拉喀什宣言》所肯認的人權捍衛者的自我識別原則。 這意味著 APF 成員國家人權 機構將支持那些自認為是人權捍衛者的個人和團體。 然而,可能有許多致力於人權工作的個人和組織, 尤其是在基層工作者,並沒有直接參與在人權社群中,並/或不認為自己是人權捍衛者。 此事強調提高 對人權捍衛者權利的認識、以及在各種利害關係人中對人權捍衛者推廣正面敘事的重要性。 女性人權捍衛者 《行動計劃》將女性人權捍衛者置於其權利保護和促進框架的最前沿。女性人權捍衛者比她們的男性 同儕面臨更大的暴力和報復風險。女性人權捍衛者經常需要與父權刻板印象抗衡,並因其工作而在家 庭成員、社區和社會遭受污名,從而導致她們疏離或無法近用司法,或為人權捍衛者網絡提供的其他非 正式保護機制。 人權捍衛者的性別化敘事通常偏好一個具有對抗性、攻擊性、傳統上為男性、備受社會關注的捍衛者形 象,這種原型可能會排除那些從事較多幕後工作的女性人權捍衛者,使他們更可能落入失蹤、其他侵犯 或普遍疏離等處境。 APF 及其成員將在與人權捍衛者相關的敘事中反制此類性別刻板印象觀念,以確 保在設計、執行、監測和評估根據本《行動計劃》開展的所有活動時,考慮到性別因素和女性人權捍衛者 的工作。 第1部分:背景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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