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船員還沒有上船之前就對於船上的環境、工作的性質、生活的狀況
能夠有初步的了解,才不會來到船上發生不適應的情形。
(二)費用負擔
至於訓練費用是否會向漁工收取,魷秋公會的幹部說明漁工的訓
練分成二部分,在印尼當地接受的 BST 訓練是為了拿到船員執照,
以具備相關工作的資格,是船員自己要負擔;到了台灣、上了船以後,
要受一些額外的訓練,針對不同的船種、船型,會有不同的需求,包
括消防演習與部署、船上救生艇的施放操作等,這部分就是由船東支
付。魷秋公會林明政常務理事補充說明:「每個船上的作業型態不一
樣,所以我們還要再去請專業人士去船上帶所有船員,剛剛那個救助
艇,他們(漁工)在當地是沒有辦法學到這個東西的,這是我們船東
要去花錢請訓練師去訓練他們,讓他們達到會開救助艇,在當地沒辦
法,是我們要負擔的。」
魷秋公會張耀仁理事指出,目前魷秋公會每一艘船,船員一上船
之後 24 小時之內,必須自己再重新訓練過他:
「如果船舶不安全就沒
有所謂的人權可言,我們花了非常多的心力,做了很多專業的課程,
包括讓我們的船員去受外面的消防員課程,我們的訓練員是從英國過
約,http://www.squid.org.tw/index.php/ln/em/601-1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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