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 我們的努力與改變 三、從社會福利到人權保障 傳統的社會福利措施,在對待弱勢群體之時, 往往將其作為照顧、管理、慈善,甚或是恐 懼的對象,且在實務上,社會福利也經常面 臨需求高於資源的困境,然而資源從來就不 會真正地足夠,分配才是真正的議題。國際 人權標準以建立個人基本尊嚴為目標,支持 人類社會的多元性。本會 2022 年關切的重點 對象為在臺灣的身心障礙者與移工,設法瞭 解臺灣的身心障礙者在工作與司法近用上是 否獲得公平。同時,也針對國際上普遍受到 關注的外籍漁工以及女性移工的工作環境議 題,進行深度的瞭解。 (一) 身心障礙者 1. 增進考試及職場公平:合理調整專案 本會依監察院移來「身心障礙者國家考試合 理調整」、「身心障礙學生學測、指考等大 學入學考試合理調整」及「身心障礙公務人 員考績合理調整」3 份調查報告,予以關注 並追蹤行政機關推動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情 形,促成具體改善作為包括: ( 1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勞動部、衛生 福利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完 成「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 」,提供 身心障礙同仁及用人機關適時運用各項 支持資源; (2) 教育部自 110 學年度(2021 年 8 月 1 日) 起,將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學測、指考,延長 30 分鐘考試時間; 42 國家人權委員會 2022 年報 ▋ 視障青年團體來會參訪。 111 學年度(2022 年 8 月 1 日)進一步 將分科測驗的考試時間延長 50 分鐘; ( 3 ) 銓敘部研議修正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規範機關內身心障礙人員達一定人數 者,考績委員會委員至少應有 1 人為身 心障礙人員; (4) 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參照《身權公約》, 明確規範特殊教育服務措施應符合合 理調整之精神,且對其學習相關權益 及校內外教學活動參與,不得有歧視 之對待。 另一方面,本會蒐整國外合理調整參考指引 手冊及案例,訂定原則性的參考指引,從倡 議與教育的角色,讓行政機關瞭解合理調整 的意涵,並引導行政機關發展業管權責指引, 2022 年起本會就該指引內容廣泛徵詢專家學 者、身心障礙團體及行政機關意見,後續將 發布供行政機關依循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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