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
我們的努力與改變
三、從社會福利到人權保障
傳統的社會福利措施,在對待弱勢群體之時,
往往將其作為照顧、管理、慈善,甚或是恐
懼的對象,且在實務上,社會福利也經常面
臨需求高於資源的困境,然而資源從來就不
會真正地足夠,分配才是真正的議題。國際
人權標準以建立個人基本尊嚴為目標,支持
人類社會的多元性。本會 2022 年關切的重點
對象為在臺灣的身心障礙者與移工,設法瞭
解臺灣的身心障礙者在工作與司法近用上是
否獲得公平。同時,也針對國際上普遍受到
關注的外籍漁工以及女性移工的工作環境議
題,進行深度的瞭解。
(一) 身心障礙者
1. 增進考試及職場公平:合理調整專案
本會依監察院移來「身心障礙者國家考試合
理調整」、「身心障礙學生學測、指考等大
學入學考試合理調整」及「身心障礙公務人
員考績合理調整」3 份調查報告,予以關注
並追蹤行政機關推動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情
形,促成具體改善作為包括:
( 1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勞動部、衛生
福利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完
成「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 」,提供
身心障礙同仁及用人機關適時運用各項
支持資源;
(2) 教育部自 110 學年度(2021 年 8 月 1 日)
起,將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學測、指考,延長 30 分鐘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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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 2022 年報
▋ 視障青年團體來會參訪。
111 學年度(2022 年 8 月 1 日)進一步
將分科測驗的考試時間延長 50 分鐘;
( 3 ) 銓敘部研議修正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規範機關內身心障礙人員達一定人數
者,考績委員會委員至少應有 1 人為身
心障礙人員;
(4) 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參照《身權公約》,
明確規範特殊教育服務措施應符合合
理調整之精神,且對其學習相關權益
及校內外教學活動參與,不得有歧視
之對待。
另一方面,本會蒐整國外合理調整參考指引
手冊及案例,訂定原則性的參考指引,從倡
議與教育的角色,讓行政機關瞭解合理調整
的意涵,並引導行政機關發展業管權責指引,
2022 年起本會就該指引內容廣泛徵詢專家學
者、身心障礙團體及行政機關意見,後續將
發布供行政機關依循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