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的角落
遠洋漁業大國台灣
不可或缺的勞動力
我國漁船僱用的外籍漁工,可概略分為
境內僱用(近海作業漁船)及境外僱用
(遠洋作業漁船)兩種類型。境內僱用外
籍漁工須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並
適用「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
及「勞工保險條例」等國內勞動法令,由
勞動部主管;境外僱用外籍漁工則依據
「遠洋漁業條例」許可與管理,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主管。此外,尚有受僱於船
籍登記註冊於外國的「權宜船」上的外籍
漁工,我國並非權宜船之船籍國,他們
的處境常常陷入三不管地帶,長期以來
2021 年 6 月 23 日人權會舉辦「酷刑防制國際運作暨漁工人權專業論壇」。
人權
議題
1 維護外籍漁工權益
強化友善勞動環境
一直備受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與極力聲
上漁撈作業環境特殊且辛苦,國人上船
援。
意願低,導致缺工嚴重,目前境外僱用
約 2 萬 1,000 名 外 籍 漁 工, 主 要 來 自 印
台灣是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從事
尼( 占 60 %)、 菲 律 賓( 占 30 %)及 越
遠洋作業漁船多達 1,100 餘艘,遍布了世
南(占 5%)等國,近 10 餘年來外籍漁工
界三大洋,每年產值將近 400 億元,大
已成為我國遠洋漁業的主要勞動力來源。
多為外銷。另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
止,經農委會許可我國人投資經營之非
法外之「權宜船」
我國籍漁船(權宜船)尚有 247 艘。海
行政不理、司法不顧
船上的工作環境本來就很艱辛,漁船長
台
灣防疫緊急升為三級,國家人權
早在今年 2 月 8 日,人權會就在委員會
委員會被迫取消或延期多個原訂 5
議通過決議,將彙整監察委員共計 6 件
權 宜 船(Flag of convenience, 簡 稱
期在海上,船長需與船員間建立良好的
合作夥伴關係,然而外籍漁工因為基本
月下旬與 6 月的座談與研討會,但是,6
涉及外籍漁工人權的調查報告,進一步
月 23 日的「酷刑防制運作暨漁工人權專
做成國家「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這
的船舶登記於其他國籍,該國籍因標準
緊繃,擦槍走火的暴力虐待事件時有所
業論壇」,是極少數維持改採視訊直播
也是人權會第一個針對職權中「重要人
較低,可以達到降低成本之效果。據漁
聞。少數國人為規避國內法令之規範,
進行。為因應海外關心的 NGO團體,全
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的項目,並由陳
程提供英語口譯頻道。
菊主委擔任本案召集人,原調查委員王
幼玲、紀惠容、王美玉為當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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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宜船是什麼?
FOC),是指船公司或船東將其所擁有
業署資料庫中登記權宜船有 247 艘,國
人註冊的船籍國前三名分別是巴拿馬、
萬那杜和塞席爾。
勤前訓練未落實,加上語言不通、情緒
如漁船汰建限制、船員人數及資格之規
定、作業規範及賦稅徵收等,藉以降低
經營成本,轉而至管理鬆散或無實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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