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建議,要求確保非公民在法律面前得到同等的保護和承認、要求
確保非公民有同等機會訴諸有效的補救辦法,包括質疑驅逐令的權利。
若移工不服廢聘處分時,應賦予移工尋求救濟的途徑,並確保移工使用
救濟管道的便利性、可近性。
40. 現行《國家賠償法》採互惠主義:「對於外國人之權利侵害,以依條約
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
為限,始有本法之適用。」監察院曾經調查 2017 年阮姓越南籍失聯移
工遭員警近距離連開 9 槍致死案,50 該案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已與
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51 並已賠償完畢。死者家屬表示若非有臺灣民間
團體協助,難以跨國尋求後續司法救濟。
41. 建議:NHRC 指出,移工及其家屬除了面臨跨國求償的困難之外,《國
家賠償法》互惠主義亦與現代人權保障與平等原則及公約精神未盡相符。
行政院既已提出《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52 取消互惠原則保障我國境
內不分國籍之人均享有同等求償權,應加快修法速度。
42. 司法院 2019 年抽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辦理法律扶助業
務檢查表,所列建議事項中,要求「遇外國籍人士來會申請扶助時,應
請其提供確實合法居住於我國之證明文件」以判斷是否得依《法律扶助
法》第 14 條 53 規定申請法律扶助。NHRC 指出,失聯移工如有法律扶
22
50
監察院 2018.7.5 通過審議之 107 內調 0042 調查報告。
51
在 2022 年修正《警械使用條例》以前,警察人員使用警械造成死傷或財損等,是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
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並非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辦理。
52
依據法務部 2023.3.16 函復資料表示,考量人權保障已成為國際上各國尊重之普世價值,《國家賠償法》
互惠原則之相關規定,與現代人權保障與平等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未盡相符,行政院已將
刪除互惠原則限制之「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53
《法律扶助法》第 14 條:「非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法之扶助規定亦適用之:
一、合法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人。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而喪失居留權。三、人口販運案件之被害
人或疑似被害人。四、非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人民,曾因同一事實受基金會扶助。五、非居住於中華民
國境內之人民,對於他人曾因同一事實受基金會扶助後死亡,依中華民國法律得行使權利。六、非居住於
中華民國境內之人民,對於他人因職業災害死亡,依中華民國法律得行使權利。七、其他經基金會決議。
前項之審查辦法,由基金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