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分別在 2023 年 2 月及 5 月,各辦理 1 場原住民族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且在 2023 年 5 月前往原住民族部落,就族群歧視議題交流及參訪。 3. 透過 NHRC 完成的以下人權專案報告及相關委託研究,同時也蒐集監察 院有關種族歧視的調查案,做為撰擬《ICERD》獨立評估意見的參考資料: (1) 2021 年進行「海上人權路」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及「移工如何在異 鄉撫育孩子」專案報告。 (2) 2022 年完成「從國際勞工公約檢視我國社福類移工人權保護的現況與 發展之研究」、「臺灣產業移工管制與保障之比較研究」及「消弭原 住民社會歧視之法律策略」相關研究。 我國設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等機關, 並成立新住民發展基金,專責所屬族群文化、語言保存等工作;制定《原住 民族基本法》、《客家基本法》及相關積極平權措施,但 NHRC 認為在促 進族群平等方面尚有許多改善空間,包含司法近用、國籍取得、社會保障、 政策參與等 。 NHRC 期望本獨立評估意見有助於國際審查委員會(IRC)進行審查, 並建議政府應就《ICERD》建立監督機制,關注因法規制度不足或執行層面 缺失所造成的不平等與歧視現象,以及文化中對族群的刻板印象與潛藏歧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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