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及得於必
要範圍內懲戒子女之規定,實與我國社會民
情有關。鑑於《CRC》已國內法化,並參酌
日、韓立法經驗,NHRC認為政府研議如何禁
止家內體罰至關重要。
28. 建議:
(1) 儘速完成《移民法》修法程序,確保新住
民兒少最佳利益。(詳參第68點)
(2) 儘速啟動兒少權利影響評估檢視機制。
(3) 應參考《CRC》第 20 號一般性意見,積極
推展公民意識、人權教育,並參酌日本推
動「新成人教育」經驗,幫助兒少理解、
認識和履行其作為活躍公民身分的相關措
施。
(4) 有關禁止家內體罰議題,參酌國際經驗,
就如何修正《民法》積極進行社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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