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公約的落實狀況【D. 一般執行措施】 35點。(詳參第65、66點) (2) 《特教法》修正草案涉及合理調整與融合 教育。(詳參第87點) (3) 依政府公開資料 20,瞭解政府已擬定兒少權 利影響評估機制及指標 21,惟衛福部表示刻 正請行政院兒權小組委員審視;但迄未見 相關紀錄。 (4) 《民法》業修正成年年齡為 18 歲,並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國家報告第 43 點), 相關配套措施仍待政府推動落實。 27. 國家報告第 127 點,及首次國家報告結論性 意見第 56 、 57 點提及家內體罰議題,我國現 行《民法》第 1084 、 1085 條仍保有父母有保 20 CRC資訊網:「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28及第36次(2020年11 月6日)諮詢會議紀錄https://crc.sfaa.gov.tw/PublishCRC/CommonP age?folderid=80&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21 兒少權利影響評估/初階檢視表:https://crc.sfaa.gov.tw/Uploadfile/ Document/36_20210719153804_0325875.pdf 37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