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前言 1. 臺灣國家人權委員會(NHRC)於 2020 年 8 月 1 日起運作,是 專責人權保障及促進的獨立機關。NHRC 依其法定職權,就我國 2022 年「CEDAW 第 4 次國家報告」及 CEDAW 部分實質條文落 實情形,尤其是 2009、2014、2018 年 IRC 多次提及卻仍未改善、 以及法律制度保障不足等議題,撰提獨立評估意見。 2. NHRC 除參考監察院調查報告外,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 間辦理 2 場專家諮詢會議、7 場民間團體座談、3 場機關座談, 並函請 14 個政府機關,提供說明及統計資料,以瞭解婦女權益 相關法律制度保障是否充足、政策執行有無缺失、各機關為落實 CEDAW 的作為與困難。 3. 回顧我國於 2009 年提出 CEDAW 初次國家報告以來,歷經 3 次 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政府及非政府組織參與甚深。近 4 年來,婦 女權益與性別平等亦有相當程度的進展,如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 同性婚姻合法國家(2019);女性國會議員突破 40%(2020); 廢除《刑法》通姦罪,另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等(2021)。 惟 NHRC 發現,近 4 年來我國仍有未能落實 CEDAW 或停滯不前 的情形: ․ 受暴婦女的司法救助權仍未獲全面保障 ․ 婦女的工作與家庭生活仍難平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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