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建議彙整
建議八
(1) 政府應以法律明定雇主為職場性騷擾行為人時的外部調查機
制,並儘速協商確立權責機關。
(2) 政府應研議所有規模的企業,均訂定並公開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
建議九
政府應針對職業性別隔離情形,整體分析教育、社會文化等影響
因素,及各職類內各階層員工性別薪資差異等統計資料,據以發
展促進同工同酬的具體期程計畫、政策誘因及目標,有效促使事
業單位配合實施。
建議十
(1) 政府應規劃適當財源,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實質薪資計
算,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得替代率;並全額補助該期間受
僱者自行負擔之保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2) 政府應積極檢討增加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之彈性,包括縮小請假
單位、或合併其他假別(如現行家庭照顧假、或創設其他親職
相關假別等)彈性運用,綜合考量勞雇雙方權益、雇主人力調
配,以及給薪財務來源等因素,提出具體對策。
建議十一
(1) 政府應分析區域特性及供需情形,掌握公共托育服務資源分配
的公平性與適足性,俾利後續服務擴展切合區域差異,並提高
家外送托率。
(2) 中央主管機關應與地方政府積極檢討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定價標
準與收費項目的合宜性,針對家長所得較低與財政較為拮据的
縣市,研擬調整補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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