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 獨立評估意見
規與補助政策,亦排除同婚家庭的適用或準用。51
建議二十五
(1) 政府應積極推動跨國同婚修法,並具體提出完成期程。在法令
規定完備前,政府允宜提供跨國同性伴侶依親居留、探親、人
道援助等措施。52
(2) 政府應推動修正收養制度相關法規,並提出具體期程,落實維
護兒童最佳利益,保障同婚家庭平等享有家庭權。應推動修正
人工生殖制度,將女同志家庭納入適用對象。
51
依據《人工生殖法》規定,目前人工生殖以不孕夫妻為對象,同性婚姻者非屬適用範
圍。《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亦將同婚家庭排除適用或準用《人工生殖法》。
2021 年政府將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擴大至所有的不孕異性家庭。
52
監察院 2021 年「跨國同性婚姻案」調查報告(111 內調 0006 號)指出,行政院自 2016
年即要求內政部研議,已在國外登記之外籍同性配偶或伴侶來臺依親居留措施,內政部
及外交部均同意比照異性配偶來臺依親居留規定之精神辦理。然《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
解釋施行法》公布施行後,仍有諸多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獲准來臺依親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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