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 獨立評估意見 建議八 (1) 政府應以法律明定雇主為職場性騷擾行為人時的外部調查機 制,並儘速協商確立權責機關。19 (2) 政府應研議所有規模的企業,均訂定並公開性騷擾防治措施、 申訴及懲戒辦法。 19 NHRC 從機關座談會獲悉,若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應適用勞動部主管之《性別工作平 等法》或衛生福利部主管之《性騷擾防治法》,兩機關見解分歧。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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