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視 漁工人權  紀惠容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在梵諦岡教廷主辦「從牧靈取向面對人口販運」全球大 會,被南非開普敦神父告狀臺灣虐待漁工,我覺得羞愧到想要鑽個地洞。雖然, 臺灣二〇〇六年通過「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透過預防、保護、查緝、夥伴 008 關係等防制,已連續九年被美國國務院人口販運報告評比為表現最優越的第一 級,但是面對神父舉證歷歷,秀出被虐待的漁工照片,傷痕累累的身體與脖子的 勒痕,還有破爛不堪的船與床鋪,甚至被剋扣後剩下的薪資單,每月不到兩百美 元。 他還說,全球遠洋漁船就屬中國與臺灣的船公司最糟,不僅船型老舊,還極 盡能事地虐待漁工,甚至都不發給漁工工作手套。這些臺灣所謂的遠洋「權宜 船」,游走法律邊緣,在國外登記船籍、招聘他國勞工,閃過了臺灣法令,卻逃 不過國際的譴責。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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