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家 人 權委 員 會 外 籍 漁 工 人 權 專 案 報 告 |海上人 權 路 漁業供應鏈中的利害關係人 從六個調查報告中,我們可以發現外籍漁工的人權議題涉及的利害關係人非常多元, 相關的行動者可能包括:政府機關、漁船主(船東、漁船經營者)、漁業團體(漁業公 會、漁會等)、本國籍漁船船員幹部(船長、輪機長、漁撈長、冷凍長)、外國籍漁工、 我國及來源國仲介、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漁業觀察員)、工會、國內外民間 團體、水產貿易商及其供應鏈等。 遠洋漁船的建造與經營通常需仰賴較高的技術與成本, 加上需要國際漁產品銷售鏈 以進行魚貨貿易,遠洋漁業市場多由大型零售商與貿易商主導。漁業在成本導向的商業模 式之下,由於整個產業供應鏈由上往下施壓以降低成本,漁船經營者用比市場還低的價格 去出售他的漁獲,然而在固定成本(例如燃油、設備、維修)無法下修的情況下,業者最 終只好朝壓低勞動成本下手,造就了漁撈工作高風險卻低薪的特性,降低國人從事漁撈工 監察院新聞稿,〈勞動部對於境內聘僱外籍漁工的審查及管理機制失靈,使得來臺合法工作的外籍漁工遭到一名仲介轉為黑市的違 法勞動人力,事後也未能積極補救漏洞,監察院糾正勞動部〉,二 ○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061 25 例如逐魚群作業的圍網漁法是技術密集的高科技漁法,船隻造價不菲,動輒千萬美金,通常配有水下聲納、海鳥雷達、衛星及無線 電浮標、即時衛星遙測資訊系統,船上還會配置直升機尋覓魚蹤,輔助漁撈長監控魚群即時動態,以確保捕獲率。千噸的船一出港 就是一年,油料費用就高達七八百萬。參見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踏浪千行》,遠見出版,二〇一六,頁一〇一。 24 25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