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場景| 場景五 臺灣南方澳: 漁工船居生活環境 監察院一 ○ 九財調 ○○ 一九調查報告: 境內聘僱之外籍漁工權益案 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早上九點半,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突然坍塌,斷裂的橋體砸中正 在排隊準備進行油料補給的三艘漁船,造成六名印尼籍及菲律賓籍漁工死亡、九名外籍漁 052 工輕重傷,引起臺灣社會對漁工處境的重視。這十五名死傷的漁工均是與本國勞工適用相 同勞動法令規定的境內聘僱外籍漁工。 境內聘僱的漁工在境內可自由活動,法律並未對其入境後的行動自由加以限制;境外 聘僱的漁工在入境等候期間,如要上岸活動,雇主需事前檢附安置計畫書送交地方主管機 關備查; 另有中國籍漁工,隨漁船入境後可以上岸活動,但活動範圍僅限於入境漁港岸 部分漁船提供的居住環境,縱經主管機關檢查合格或限期改善完成,仍被外界認為是不合 籍漁工納入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適用對象,但是船上居住的標準要求相對簡單, 雖然並未強制境內聘僱的漁工在漁船靠岸時居住於船上,勞動部於二〇一八年亦將外 置所區域。 21 22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