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家 人 權委 員 會 外 籍 漁 工 人 權 專 案 報 告 |海上人 權 路 透過這六個監察院的調查案件,從印尼到南非、萬那杜、美國,再回到臺灣,看看那 監察院一 ○ 五財調 ○○ 四二調查報告: 福賜群號漁船虐待境外聘僱漁工致死案 些海鮮是如何從遠洋到餐桌,初步瞭解外籍漁工的人權問題。 場景一 印尼: 境外聘僱無法可管 我國一艘高雄籍鮪延繩釣漁船「福賜群」號,於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以境外聘僱方 式,向高雄區漁會申報僱用七名印尼籍漁工,經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發函備查,於五月十二日 自屏東東港出海,船上載有我國籍船員二人、印尼籍漁工九人,前往太平洋海域作業。 同年七、八月,這艘船上,有一名漁工 URIP MUSLIKHIN 在收網時因為風浪過大落海 疑似受虐致死,這個案件受到國 SUPRIYANTO 大幅報導,引起國際間高度關切。 BBC INDONESIA 失蹤,船長卻不願回頭救援;還有一名漁工 際媒體 印 尼 籍 漁 工 SUPRIYANTO 死亡前,透過同船漁工以手機所拍攝的三段影片控訴自己 遭到毆打、虐待。他還簽下不合理、不平等的勞動契約,他說契約內容寫著:「我每月薪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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