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責。外籍漁工遭到剝削的指控歷歷,監察院也陸續立案調查,於二〇一六至二〇二一年間
完成六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案件的調查,並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漁業署、內政部移民
署、海洋委員會、外交部、勞動部等政府機關提出糾正,這六個調查案件是本件外籍漁工
人權專案報告的基礎:
監
四二調查報告:「福賜群」號漁船虐待境外聘僱漁工致死案
● 察
院一〇五財調 ○○
監
二八調查報告:「福 甡 拾 壹 號 」 違 反 漁 業 工 作 公 約 遭 國 際 拘
● 察院一〇八財調
○○
留案
監
一九調查報告:境內聘僱之外籍漁工權益案
● 察院一〇九財調
○○
監
〇六調查報告:權宜船管理制度案
● 察院一一〇財調
○○
監
〇七調查報告:我國 遠 洋 漁 船 漁 獲 遭 美 國 列 入 強 迫 勞 動 貨 品
● 察院一一〇財調
○○
清單案
監
〇八調查報告:我國對於外籍漁工聘僱仲介的制度與管理案
● 察
院一一〇財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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