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責。外籍漁工遭到剝削的指控歷歷,監察院也陸續立案調查,於二〇一六至二〇二一年間 完成六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案件的調查,並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漁業署、內政部移民 署、海洋委員會、外交部、勞動部等政府機關提出糾正,這六個調查案件是本件外籍漁工 人權專案報告的基礎: 監 四二調查報告:「福賜群」號漁船虐待境外聘僱漁工致死案 ● 察  院一〇五財調 ○○ 監 二八調查報告:「福 甡 拾 壹 號 」 違 反 漁 業 工 作 公 約 遭 國 際 拘 ● 察院一〇八財調  ○○ 留案 監 一九調查報告:境內聘僱之外籍漁工權益案 ● 察院一〇九財調 ○○ 監 〇六調查報告:權宜船管理制度案 ● 察院一一〇財調 ○○ 監 〇七調查報告:我國 遠 洋 漁 船 漁 獲 遭 美 國 列 入 強 迫 勞 動 貨 品 ● 察院一一〇財調 ○○ 清單案 監 〇八調查報告:我國對於外籍漁工聘僱仲介的制度與管理案 ● 察  院一一〇財調 ○○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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