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從四個方向提出具體建議:一、有效提升勞動條件,保障平等
權;二、透過國際合作,納管權宜船;三、強化仲介管理,避免雙重剝削;
四、打擊海上強迫勞動,及時申訴處理。
永續漁業必須建立在人權的永續上,特別是遠洋漁業,不僅受到國際海
洋法全球漁業治理的要求,也受到國際勞工公約的規範,漁業的經營者必須
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漁獲才能夠通行無阻。最後也期許政府及民間共同合
作,持續改革,杜絕海上奴役。
關鍵詞:外籍漁工、勞動權益、海上勞動、境外聘僱、權宜船、仲介管理、
強迫勞動、漁業工作公約、船居生活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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