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促進媒體從業人員共同保障人權。
一、 擇定原因
隨著媒體蓬勃發展,媒體從業人員的人權素養亦影響新聞或節目
傳播內容,進而影響全民認知,符合人權標準的新聞或節目內容
對於提升全民人權教育有莫大助益。兩公約第 3 次國家報告結論
性意見第 66 點,IRC 建議本會在各級人權教育的設計和實施方面
發揮主導作用。爰媒體從業人員之人權教育係本會推動之重要工
作之一。
二、 議題內涵
與媒體專業或自律組織合作,透過與媒體從業人員交流,引導媒
體報導落實促進與保障人權:
(一) 盤點現行與媒體相關的法令、自律規範。
(二) 與媒體專業組織、自律組織及監督媒體之公民組織等交流座
談,增加其對人權議題之理解與支持,並促其發展符合人權
標準之新聞或節目自律準則。
(三) 與媒體專業組織、專家學者等合作,透過講座、研討會等方
式,增進媒體從業人員人權知能。
(四) 與媒體組織合作出版及公開發表人權報導案例集(彙編),並
收錄符合人權標準之新聞或節目自律相關準則。
三、 預期產出效益
(一)落實 APF 發布之指引及聯合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三階段,
針對媒體從業���員發展有效的人權教育。
(二)與媒體組織合作,促成發展符合人權標準之自律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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