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決議,因未符合《CRPD》第14條而列入優先檢視清 單。依據《CRPD施行法》第10條第1項,列入優先檢視 清單之法規或行政措施,應於2017年12月3日前完成修正 ,但《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目前仍由行政院審查中,尚 未函送立法院審議。 71. 行政院於2021年7月29日公布「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 畫(2021-2025年)」,包括將設置6處各30床的司法精神病 房,與1處300床的司法精神醫院60,作為安置受監護處分 者的專門處所,且以精神障礙觸法者為主要對象。衛生福 利部引用其他締約國經驗,說明建置司法精神醫院並未 明顯違反《CRPD》 ,需視其運作機制是否符合人權保障61 。惟NHRC從已公開之規劃,尚難確認行政院所提按照暴 力風險程度高低的分級分流措施,如何落實保障精神障 礙觸法者的基本人權。我國既已將《CRPD》國內法化, NHRC提醒修法應以落實《CRPD》公約原則,並參考聯 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於2015年9月針對《CRPD》第 14 條 發 布 之 《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人 身 安 全 與 自 由 準 則 》 (Guidelines on the right to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y),強化司法精神醫院的配套措施。 72. 行政院、司法院於2021年4月27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之「中 華民國刑法第87條及第98條條文修正草案」 ,與行政院於 2021年3月5日函請審議之「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擬取消監護處分合計5年上限,雖同步增訂定 期評估機制,以及多元處遇、分級分流等原則,但未限 制延長次數。有鑑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身 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第20點,進一步建議 締約國取消對無刑事責任能力者的保安處分。我國既已 於2014年將《CRPD》國內法化,行政院卻於第二次國家 60 61 2021年7月29日「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2021-2025年)」核定本。 2021年7月9日NHRC辦理之「精神障礙觸法者處遇制度」網路直播座談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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