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共有17位手語通譯,並已於2019年完成推動法庭同步 聽打服務,將同步聽打員名單函送各法院參考運用。但 NHRC經函請司法院進一步提供實際服務件數,2019年一 、二審法院使用手語通譯為28件,使用同步聽打服務之案 件則未進行統計。 68.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於2023年實施,身心障礙者亦得被選 任為國民法官,司法院於第二次國家報告中及函復NHRC 表示將進行法庭相關空間改善,但NHRC請司法院提供法 庭無障礙環境改善具體規劃,司法院表示因各法院建築 新舊不一,將由各機關配合於日常修繕時依當時無障礙 法令逐步進行更新,未有整體期程規劃。因司法機關之無 障礙環境與相關協助措施亟待改善,NHRC建議司法院參 照聯合國於2020年8月發布之《障礙者近用司法之國際原 則與指引》(International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on Access to Justic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y),全面檢視相關設施 與服務。 第十四條 人身安全及自由 69. NHRC認為我國《精神衛生法》對精神障礙者的強制安置 與治療措施,違反《CRPD》要求,初次國家報告結論性 意見亦指出強制安置與治療措施已侵害身心障礙者的人 權,但2016年至2019年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案件仍 呈現高許可率。 70. 依據《CRPD》第14條第1項b款,締約國應確保身心障礙 者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不被非法或任意剝奪自由, 任何對自由之剝奪均須符合法律規定,且於任何情況下 均不得以身心障礙作為剝奪自由之理由。基此, 《精神衛 生法》現行條文第41條強制住院與第42條緊急安置等規 定,於2017年8月22日經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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