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精神衛生法》部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移送衛 生福利部處理,2016至2019年間該會函送該部涉及《精 神衛生法》疑義案共2案3件(2016年3月28日內湖女童案 26 及2019年7月4日媳婦虐死公公案27),但該部處理結果 均未裁處。 (4) 相較於衛生福利部已公告媒體報導精神疾病之準則, 但政府對於媒體報導與其他類別身心障礙者有關之歧 視及貶抑用語,卻尚未建立具體準則。如癲癇症者發生 交通事故,大眾傳播媒體多為負面報導,不利於社會大 眾對於癲癇症者的理解與支持。NHRC建議相關主管機 關應訂定報導準則,提供新聞媒體及從業人員參考。 (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僅主責辦理廣播、電視內容無歧 視之監督,但就亦屬大眾傳播媒體之報紙、雜誌等平面 媒體之監督及核處,依《身權法》及《精神衛生法》亦 應辦理,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及各地方政府,但於國 家報告並未提及此部分的案件數量與裁處情形。 (6) 2016年至2019年針對廣電從業人員辦理消除身心障礙 者歧視議題相關之教育訓練,經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自行辦理之場次甚少,未能廣設課程,多仰賴業者自 辦課程,並列為該會審查廣電事業換發執照及評鑑時 的加分項目。 第九條 可及性/無障礙 一、 建築物及環境 39. NHRC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職掌推動的硬體建築物 設施無障礙,提出下列現狀問題,並指出我國自《殘障福 利法》即明定要求國家應推動無障礙,至今並已逾40年, 26 27 2016年3月28日內湖女童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016年4月13日就國內2個新聞頻道報導內 容函送衛生福利部,該部於4月20日函復相關內容尚難認定違反《精神衛生法》規定。 2019年7月4日媳婦虐死公公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2019年7月8日就國內1個新聞頻道報導 內容函送衛生福利部,經該部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續處���該局於8月12日函請該電視臺爾後 報導精神病人相關議題時,秉持「六要四不要」原則,並與精神醫療或法務專家密切討論,兼 顧客觀及平衡性報導,亦可提供精神衛生相關社區資源或衛生教育。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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