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服儀規範申訴案的比較
受理
機關
本會
申訴人
申訴對象
桃空
國籍航空
職工
公司
主要訴求
1. 服 儀 規 範 涉 性 別 歧 視 、 違 反
CEDAW;
2. 現行法規無法處理集體性別歧視
1. 服儀規範、自購皮鞋補助等有性
桃園市
政府、
勞動部
長榮
空服員
別的差別待遇,涉違反《性別平等
長榮航空
工作法》
2. 對申請產假等空服員,恐有不利
影響,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
【來源】本會製表。
1. 服裝儀容規範修訂歷程
大多數航空公司係將男女空服員服儀分別規範。9台灣虎
航服儀規範亦區分男女,制服部分依循新加坡虎航,男女皆
穿褲裝,其他如妝髮、襪類等規定則男女不同,但差異程度
遠較其他航空公司來得少。
長榮的服儀規範多未區分男女,依申訴人解釋,係因該
公司原先僅有女性空服員,是以服儀規範毋需註明性別。長
榮為因應2019年女性空服員發動罷工,始招聘男性空服員,
才在原有規範中,以註明性別的方式,呈現「男性」空服員
須遵守的事項;未特別註明性別的規定,大抵係指女性。10
以2023年8月1日為界,華航與華信曾於2023年9月、星宇
交通部民航局 2024 年 4 月 26 日交航(一)字第 1138100135 號函、同年 6 月 11
日交航(一)字第 1138100223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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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 2024 年 2 月 29 日、3 月 22 日訪談申訴人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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