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僅能對政府部門提出建議,獲致申訴人的理解。 本案調查主軸即聚焦:釐清有無歧視事實、以及政府履 行國家義務情形。本會參考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下 稱APF)出版之《有效調查之實施方式:國家人權機構專用 手冊》,6擬定調查計畫。證據蒐集與調查方法摘述如下,調 查過程請參考【圖1】。 【圖1】本案調查流程 委員會議決 議立案調查 調查計畫 簽准 2024.1.23 2024.2.22 諮詢機關 訪談空服員、 航空公司 2024.5.30 調查報告 諮詢會議 2024.7.6 2024.3.22 5.16 蒐集資料、 函詢機關 訪談工會 諮詢學者、 非政府組織 撰提訪綱 2024.2.29 2024.3.15 調查結果 提報委員會 審議 2024.7.23 【來源】本會製表。 (一) 蒐集書面證據、函詢機關 除審視申訴人提供的文件,調查過程持續蒐集其他佐證 資料,並函請權責機關提供資料。所蒐集之佐證資料類型有: 航空公司相關規範;官方審定書、會議紀錄與調查報告;國 內外服儀相關研究與案例等。 6 APF (2013, updated May 2018). Undertaking Effective Investigations: A Guide for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11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