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好,自然你有更好的條件去僱到更好的船員,吸引更多的船
員願意到這艘漁船上面來工作。26
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7
至於勞動部在座談會中報告外籍漁工保障與監督機制,均以現行
境內、境外聘僱雙軌制為前提,重複說明其主管之境內聘僱外籍移工
入國前及入國後之相關政策,以及配合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辦理仲介
評鑑等。
(三)聘僱登錄
仲介媒合成功之後,接下來依據〈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
管理辦法〉第 23 條規定 28,外籍漁工在國外港口受僱上船後 30 日
國家人權委員會
(2023 年 2 月 14 日)
,
「外籍漁工人權議題利害關係人之行動與對話」
座談會台北場紀錄。
27
國家人權委員會
(2023 年 2 月 14 日)
,
「外籍漁工人權議題利害關係人之行動與對話」
座談會台北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談簡報。
28
〈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3 條:
「非我國籍船員在國外港口受僱上船後三十日內,或搭乘航空器入境受僱隨船出港前,
經營者應填具非我國籍船員僱用或異動名冊(境外僱用者填寫附件二,受僱入境者填寫
附件三),並檢附電子檔報請漁業公會或漁會登錄於漁業管理資訊系統,另檢附下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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