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仲介只會簡單詢問是否會使用捕魚網、是否會綁繩子等;雖然印 尼政府規定漁工要接受船員訓練,但在落實規定的程序上並不嚴格, 使得印尼仲介實際上是將一群新手漁工分批送往海外。 然而,即使外籍漁工在台灣籍漁船工作,又得面對與台灣仲介的 溝通問題,例如 Muhamad 曾在宜蘭受傷,仲介第一時間的反應是請 他返回印尼,而不是協助安排醫療;又例如他有一次發現自己未被納 入勞工保險,直到他向雇主反應之後,仲介才著手處理。Muhamad 指 出,仲介似乎比較站在雇主的立場,他反而是在工作期間接觸在地非 政府組織後,才逐漸理解移工應有的權益。 聊起在台灣的工作經歷,他最大的感嘆是:「仲介說我們工作不 能遲到,不能遲到十分鐘。但是我們的薪水都可以遲到,有時候還遲 到一個月。」Muhamad 說,雖然仲介按照合約內容並沒有少給薪水, 但問題在於漁工經常沒有準時收到款項。如果是在境內漁船工作,他 可以將自己的薪資匯款至家���帳戶,但是當他的身分轉換為「境外聘 僱遠洋漁工」 ,在遠洋漁船上因為無法自行匯款,此時就得依賴仲介 處理,而仲介約每三個月將薪資匯入家鄉帳戶,但有時候卻碰到莫名 的匯率誤差,例如薪資依照匯率應該是七百五十萬印尼盾,實際上卻 只收到七百二十五萬印尼盾,中間的差額彷彿憑空蒸發。 「在韓國,很不一樣的是如果我們有什麼問題要反應,韓國仲介 都會很快處理。」Muhamad 侃侃而談自己的韓國經驗,他在登上韓國 籍漁船前受訓了四天,課程內容包含天氣及海況觀測、遇到緊急狀況 時可以聯絡什麼人,並且詳細說明未來的工作內容;而在韓國工作的 三年期間,他的薪資是直接匯到他在韓國的銀行帳戶,年薪是 13 個 月外加沒有被課稅,所以返國後還領到退稅。 Muhamad 強調,至今仍然有許多漁工的薪資未達政府明定的每 月 550 美元,他認為台灣政府應該強化仲介管理,並且直接與漁工溝 通和他們息息相關的社會保障及勞動權益,而不是只向仲介說明。 以不同利害關係之當事人為中心 Reyne 是現役在台灣船的菲律賓漁工,Muhamad 則是曾經替台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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