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的力量
不斷向前演進的過程
隨著這些國際人權標準的訂立,聯合
for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國同時鼓勵各國設立國家人權機構,
Human Rights, 簡 稱 ICC)」。 在 ICC
以遵循及實踐這些國際人權公約。
的積極推動下,根據學者廖福特的統
1999
•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 22 個團體組成「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
聯盟」展開倡議,李登輝總統為呼應民意,2000 年 3 月
在監察院成立「人權保障委員會」
計,1990 ~ 2009 年, 陸 續 有 112 個 國
聯合國通過《巴黎原則》
家 人 權 機 構 成 立。 與 此 同 時, 正 是 台
奠定國家人權機構成立的準則
灣啟動民主憲政改革(1990 年)、完成
1990 年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舉行
首次國會全面改選(1992 年)、首次總
一次研討會,由從事促進及保護人權工
統直選(1996 年),以及首次政黨輪替
作的國家機構與區域機構代表參加。
(2000)。於是民間與政府也開始積極
1991 年 10 月 7 日 至 9 日, 在 巴 黎 召 開
展開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置工程,最終台
了第一次研討會,會議結論即為〈關於
灣在 2020 年 8 月 1 日正式成立國家人權
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地位的原
委員會。
則 〉, 簡 稱《 巴 黎 原 則 》。 接 著,1993
年 12 月 20 日的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這項
截 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依 照「 國 家 人
原則,以鼓勵、倡導及協助各國設置國
權 機 構 全 球 聯 盟 」(Global Alliance of
家人權機構,並要求國家人權機構應具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備以國際人權標準行使的廣泛職權,及
簡稱 GANHRI,ICC 為前身 )統計及評比
獨立性、多元性、足夠的資源以及充分
127 個國家人權機構,其中 84 個完全符
的調查權等。隨後,聯合國又成立「國
合《巴黎原則》(列為 A 級,可參與聯合
家促進及保障人權機構國際協調委員
國人權理事會及其機制),33 個部分符
會(The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ng
合(B 級 ),A、B 級 都 是 GANHRI 的 會
Committee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員,但也有 10 個完全不符合(C 級)。
2000
08
中亞
非洲
美洲
歐洲
總計
A級
16
0
23
15
30
84
B級
8
3
10
3
9
33
C級
2
0
2
3
3
10
總計
26
3
35
21
42
127
第一次政黨輪替
���片授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 陳水扁總統於就職演說宣示,將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
權委員會
• 6 月民間版「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出爐;10 月總
統府隨後成立「人權諮詢小組」,任務包括催生國家人權
委員會
照片授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2004
• 4 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擴編為「人權諮詢委員會」。2006 年因立法院決議而
解散
2008
第二次政黨輪替
2009
• 4 月兩人權公約施行法公布
• 馬英九總統於 12 月 10 日在總統府重啟「人權諮詢委員會」
2013
• 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提出 81 項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首次
敦促台灣盡速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2014
• 7 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於總統府、行政院或成立
獨立機關等三種方案,惟皆未獲採納
2016
第三次政黨輪替
2017
• 1 月「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再
次敦促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蔡英文總統承諾盡快完成方
案規劃
• 7 月人約盟邀請紐西蘭前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 Rosslyn
Noonan等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協助評估台灣設置國家人
權機構方案
• 11 月國際專家以「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 (APF)」名義,提出正式評估報告,
具體指出「為了能夠及時建立國家人權機構,設置於監察院是最佳的選項。」
• 「CPRD初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要求設置國家人權機構做為獨立
監督機制
2019
• 立法院併案審查監察院以及立委顧立雄、尤美女、周春米
所提出之組織法草案,12 月 10 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
會組織法草案」三讀通過
2020
8 月 1 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成立
GANHRI 對國家人權機構評比之分類
亞太
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推動聯盟成立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