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的力量 不斷向前演進的過程 隨著這些國際人權標準的訂立,聯合 for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國同時鼓勵各國設立國家人權機構, Human Rights, 簡 稱 ICC)」。 在 ICC 以遵循及實踐這些國際人權公約。 的積極推動下,根據學者廖福特的統 1999 •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 22 個團體組成「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 聯盟」展開倡議,李登輝總統為呼應民意,2000 年 3 月 在監察院成立「人權保障委員會」 計,1990 ~ 2009 年, 陸 續 有 112 個 國 聯合國通過《巴黎原則》 家 人 權 機 構 成 立。 與 此 同 時, 正 是 台 奠定國家人權機構成立的準則 灣啟動民主憲政改革(1990 年)、完成 1990 年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舉行 首次國會全面改選(1992 年)、首次總 一次研討會,由從事促進及保護人權工 統直選(1996 年),以及首次政黨輪替 作的國家機構與區域機構代表參加。 (2000)。於是民間與政府也開始積極 1991 年 10 月 7 日 至 9 日, 在 巴 黎 召 開 展開國家人權機構的設置工程,最終台 了第一次研討會,會議結論即為〈關於 灣在 2020 年 8 月 1 日正式成立國家人權 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地位的原 委員會。 則 〉, 簡 稱《 巴 黎 原 則 》。 接 著,1993 年 12 月 20 日的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這項 截 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依 照「 國 家 人 原則,以鼓勵、倡導及協助各國設置國 權 機 構 全 球 聯 盟 」(Global Alliance of 家人權機構,並要求國家人權機構應具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備以國際人權標準行使的廣泛職權,及 簡稱 GANHRI,ICC 為前身 )統計及評比 獨立性、多元性、足夠的資源以及充分 127 個國家人權機構,其中 84 個完全符 的調查權等。隨後,聯合國又成立「國 合《巴黎原則》(列為 A 級,可參與聯合 家促進及保障人權機構國際協調委員 國人權理事會及其機制),33 個部分符 會(The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ng 合(B 級 ),A、B 級 都 是 GANHRI 的 會 Committee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員,但也有 10 個完全不符合(C 級)。 2000 08 中亞 非洲 美洲 歐洲 總計 A級 16 0 23 15 30 84 B級 8 3 10 3 9 33 C級 2 0 2 3 3 10 總計 26 3 35 21 42 127 第一次政黨輪替 ���片授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 陳水扁總統於就職演說宣示,將設立獨立運作的國家人 權委員會 • 6 月民間版「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出爐;10 月總 統府隨後成立「人權諮詢小組」,任務包括催生國家人權 委員會 照片授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2004 • 4 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擴編為「人權諮詢委員會」。2006 年因立法院決議而 解散 2008 第二次政黨輪替 2009 • 4 月兩人權公約施行法公布 • 馬英九總統於 12 月 10 日在總統府重啟「人權諮詢委員會」 2013 • 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提出 81 項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首次 敦促台灣盡速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2014 • 7 月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於總統府、行政院或成立 獨立機關等三種方案,惟皆未獲採納 2016 第三次政黨輪替 2017 • 1 月「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再 次敦促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蔡英文總統承諾盡快完成方 案規劃 • 7 月人約盟邀請紐西蘭前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 Rosslyn Noonan等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協助評估台灣設置國家人 權機構方案 • 11 月國際專家以「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 (APF)」名義,提出正式評估報告, 具體指出「為了能夠及時建立國家人權機構,設置於監察院是最佳的選項。」 • 「CPRD初次國家報告」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要求設置國家人權機構做為獨立 監督機制 2019 • 立法院併案審查監察院以及立委顧立雄、尤美女、周春米 所提出之組織法草案,12 月 10 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 會組織法草案」三讀通過 2020 8 月 1 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成立 GANHRI 對國家人權機構評比之分類 亞太 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推動聯盟成立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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