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工作。APF為鼓勵設立獨立的國家 人權機構,也會積極提供各國政府及公 民團體相關諮詢意見。 APF會員國小檔案 16 個正式會員 (full members) 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澳大利亞人權 過去,APF曾多次組團來台,亦關注台 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進展;監察院 APF舉辦的國際會議。2017 年,APF提 人權委員會、紐西蘭人權委員會、巴勒 在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亞洲則有與 域 國 家 人 權 委 員 會 組 織 形 成, 台灣長期都有互動的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 例如美洲國家人權機構網絡 (Network 構 論 壇 (Asia Pacific Forum of National of National Institutions for the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簡稱 APF)。 斯坦獨立人權委員會、菲律賓人權委員 會、卡達國家人權委員會、薩摩亞監察 建立國家人權機構,設置於監察院是最 使公署、斯里蘭卡人權委員會、東帝汶 佳 的 選 項。」2020 年 人 權 會 成 立 後, 人權暨司法監察使公署。 APF秘 書 處 主 任 費 茲 派 翠 克(Kieren 9 個副會員 (associate members) 巴林國家人權機構、孟加拉國家人權委 員會、伊拉克人權高級委員會、哈薩克 陳菊就任國家人權委員會首任的主任委 國家人權中心、吉爾吉斯監察使公署、 員,並表達希望瞭解台灣國家人權委員 馬爾地夫人權委員會、緬甸國家人權委 會的優先處理事項。 聯 合 國 的 協 助 下, 已 有 許 多 區 國國家人權委員會、馬來西亞人權委員 會、蒙古國家人權委員會、尼泊爾國家 Fitzpatrick)致 函 監 察 院 長 陳 菊, 祝 賀 與 APF 交流合作 汲取國家詢查運作經驗 家人權委員會、約旦國家人權中心、韓 與 台 灣 人 權 團 體, 也 曾 多 次 組 團 參 與 出正式評估報告,指出「為了能夠及時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 APF 於 2020 年 11 月 11 日舉行視訊會議。 委員會、印度國家人權委員會、印尼國 員會、阿曼人權委員會、泰國國家人權 委員會。 2020 年 11 月 11 日, 國 家 人 權 委 員 會 因 疫情之故首次透過視訊,與秘書處進行 座談,與會者除了人權會全體委員、人 權諮詢顧問黃嵩立、監察院朱富美秘書 長外,APF 出席者有秘書處主任費茲派 任顧問達根 (Pip Dargan)、法律及政策 翠克、特使努南 (Rosslyn Noonan)、主 專家瓦德 (Phillip Wardle) 等。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54 Rights in the Americas)、 歐 洲 國 家 APF 為區域人權組織,也是亞太區域 25 人 權 機 構 網 絡 協 調 團 體 (European 個國家人權機構的最高代表,長期從事組 Coordination Group of National 織合作及國際交流,協助支援人權保障與 國家人權委員會與 APF於 2020 年 11 月 11 日舉行視訊會議。 55

Select target paragrap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