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的角落
與世界接軌
遵守國際人權規範
世界人權教育方案
2011 年《聯合國人權教育和培訓宣言》
聯合國大會於 2004 年 12 月宣布「世界
亦明確指出,人權教育和培訓對於人權
人權教育方案」,分階段針對不同群體
的增進、保護和實現至關重要,並於該
提供人權教育行動計畫。據此,聯合
國 人 權 理 事 會 先 後 於 2004、2010、
宣言第 1 條開宗明義指出:
「人人有權
2014、2019
瞭解、尋求和得到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年提出 4 階段
方面的資訊,並可獲得人權教育和培
行 動 計 畫,
設定對象分
訓。」換言之,獲得人權教育本身即屬
別為中小學
人權。
教 育 系 統、
高等教育及
公務軍事人
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監察院國家
員、媒體、青年等。
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 2 條規定,並參
考聯合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的內涵
與做法,優先與考試院及教育部合作
人權
議題
推動人權教育,在培訓教材與課程中融
此項合作主要是由人權會以監察院過去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拜會國家教育研究院,瞭解目前教育部推動國家人權的情況。
入實務案例與人權公約規範,培養並強
辦理涉及人權性質的調查案或糾正案,
6 扎根人權教育
化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的人權素養與知
挑選合適案例編輯成人權補充教材,納
能,盼能將人權保障實踐於日常生活
入國家文官學院各項法定訓練人權課程
中。
教材中;2020 年 11 月完成人權課程 11 案
結合公教體系
例,納入高普考新進公務人員基礎訓練
與考試院合作
以及委任升薦任等訓練之教材,2021 年
人權成為公務人員 DNA
3 月新增 7 案例,提供薦任升簡任訓練課
公務人員是促使國家進步的推手,行使
程運用。
公權力的公務人員,不論是在擬定規劃
綜
每宗案例皆清楚說明爭議點、監察院調
觀聯合國主要核心人權公約,包
有各公約所承認的權利,並要求政府機
人民權利產生影響。為提升公務人員人
查 結 果 或 糾 正 理 由、 與 聯 合 國 核 心 人
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關和公共機構的行為皆不能違背這項義
權意識,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之初,即
權公約之連結,希望透過實際案例,融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
務;1993 年聯合國《巴黎原則》規定,
積極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研商合作促
入相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讓抽象的人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
國家人權機構應負有推動人權教育的職
進公務人員之人權教育,合作項目包括
權概念變為具體,提升公務人員保障人
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均有規
責,以提高公眾認識人權。
課程教材內容增補、人權課程師資推
權意識與使命,進而確保人權保障與實
薦、人權課程教學說明會等。
現。
定,國家有義務確保任何人皆能平等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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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政策,或執行政策推動,最容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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