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公約的落實狀況【D. 一般執行措施】
35點。(詳參第65、66點)
(2) 《特教法》修正草案涉及合理調整與融合
教育。(詳參第87點)
(3) 依政府公開資料 20,瞭解政府已擬定兒少權
利影響評估機制及指標 21,惟衛福部表示刻
正請行政院兒權小組委員審視;但迄未見
相關紀錄。
(4) 《民法》業修正成年年齡為 18 歲,並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國家報告第 43 點),
相關配套措施仍待政府推動落實。
27. 國家報告第 127 點,及首次國家報告結論性
意見第 56 、 57 點提及家內體罰議題,我國現
行《民法》第 1084 、 1085 條仍保有父母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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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資訊網:「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28及第36次(2020年11
月6日)諮詢會議紀錄https://crc.sfaa.gov.tw/PublishCRC/CommonP
age?folderid=80&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21
兒少權利影響評估/初階檢視表:https://crc.sfaa.gov.tw/Uploadfile/
Document/36_20210719153804_0325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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