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建議彙整 建議十六 政府應建立跨機關交叉統計資料,以完善不利處境群體婦女之基 礎統計資料及處境評估報告,確實反映她們所遭遇權利保障相對 弱勢之現況。 建議十七 政府應深入研究偏鄉孕產婦死亡率偏高原因,據以制定解決策 略。另應改善婦產醫療資源不均問題,整體評估各種補助或支援 偏鄉婦產醫療服務計畫的成效,並重視助產人員對於偏鄉婦女生 育指導與支持的重要性。 建議十八 (1) 政府應挹注資源,提升偏鄉婦女的參政能力,並從制度上增進 偏鄉婦女多元參與經濟與公共事務的決策機會。 (2) 政府應修法明定政黨補助金應提供一定比例促進婦女參政。積 極修正《地方制度法》,加速實現偏鄉婦女參政權的實質平等。 建議十九 政府應儘速修正移民法規,以保障移民婦女之家庭團聚權。 建議二十 (1) 政府應探究身心障礙婦女就業困境,蒐集統計資料,據以研訂 政策,並應針對身心障礙女性於工作場所提供合理調整,以協 助、支持、促進就業。 (2) 政府應保障身心障礙婦女不受歧視及在平等基礎上接受高等教 育與職業訓練,促進其職業與專業重建。 建議二十一 政府應儘速修正《優生保健法》。在完成修法前,政府應提供身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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