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事移工
五、家事移工
CEDAW Arts: 2, 11 ∣ SDGs: 5, 8
回應 2022 年國家報告 11.45-11.48
20. 家事移工在薪資、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及懷孕期間與分娩後
之相關權益,均未適用《勞動基準法》,而僅依書面契約約定。30
又須全日工作及居住於雇主家中,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易遭受不
當對待,衍生家事移工失聯、逃跑。此外,家事移工遲未納入長
期照顧體系,導致家事移工照顧壓力沉重,個別家庭亦無法分散
照顧風險。
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與人身安全
21.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聘僱家事移工的失能者家庭得使用喘息服
務,惟喘息服務人數、服務人次、31 預算執行率偏低。32 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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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部 2022 年 2 月 7 日函復提供之家事移工各來源國定型化勞動契約範本,家事移
工之基本工資約定為 17,000 元,與 2022 年我國基本工資 25,250 元,顯有落差;契約未
特別約定家事移工之工作時間,致與休息時間難以釐清。關於連續休息、夜間待命時間
亦未明定。契約雖約定雇主每 7 日須給家事移工 1 日休假,然雇主要求家事移工於特休
日加班,卻未能給予合理加班費,多數以平均日薪 567 元給付替代加班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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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 2022 年 1 月 28 日函復資料,2021 年 1 至 11 月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
顧者屬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至第 8 級者,申請使用喘息服務人數為 21,314 人,使用服務
人次為 218,869 人次,與 2021 年 1 至 11 月外籍家庭看護工計 266 萬 9,889 人次相較,使
用率為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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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動部 2022 年 2 月 7 日函復資料,勞動部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補助衛生福利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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