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 獨立評估意見 性侵害案件的司法程序: 司法詢問員制度及通譯制度 10.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 2015 年增訂第 15 條之 1(2017 年實 施),在兒童或心智障礙之性侵害案件偵查或審判階段,引入司 法詢問制度。依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統計,此類性侵害案件 於偵查或審判時,實際運用司法詢問員的比率甚低。12 此外,因 條文過於籠統簡略,使得司法詢問員長期角色定位不明,究竟為 通譯、證人、鑑定人或鑑定證人?實務的不一致造成個案公平的 疑慮。 11. 有關家事移工遭性侵情形,請參見:第 23 點。 12. 司法通譯效能不彰(通譯人員素質及傳譯內容品質不佳等), 導致遭性侵害之女性移工移民其司法救助權受損。13 長期以來司 法、警政、移民行政各自為政,無主責機關整合通譯制度,導致 通譯人員薪酬、福利及服務品質差異甚鉅。14 建議六 政府應跨機關共同改善性侵害案件的司法詢問制度,連結既有刑 事訴訟程序,提供指引,健全培訓,定期評估司法詢問制度實施 效果。特別需要保障兒童或心智障礙證人與被害人的司法程序權 12 依據內政部、法務部與司法院資料,2017 至 2020 年被害人為兒童或心智障礙者之性 侵害犯罪案件,於偵查或審判階段運用專業人士協助詢問之比例:警察機關為 3.38%11.63%;檢察機關為 2.95%-7.76%;法院為 7.75%-10.68%。 13 見:監察院 2022 年「外籍移工人身安全及勞動權益案」調查報告(111 社調 0007)、 2019 年「外籍看護工遭性侵通譯案」(108 內調 0018)等。 14 以勞動部和司法院為例,勞動部《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 點》補助標準:日間每案次前 2 小時內 600 元、夜間每案次前 2 小時內 1,200 元;《法 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特約通譯,每件次傳譯服務報酬數額,大約為 1,000 至 5,000 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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