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契約,內容如同賣身契。跨國人力仲介如果欠缺有效的監督管理,很可能導致 漁工被兩國的仲介雙重剝削、剋扣薪資。 調查的過程中,我們看到外籍漁工人權的種種問題,也取得行政院承諾改 善,包括對權宜船將採取總量管制、將克服薪資直匯的困難讓漁工確實領到足額 薪資等。在這份專案報告的結論裡,具體建議行政院應積極推動相關法律的修 正。 專案報告的出版,是這段時間以來專案小組工作的總結,但並不代表這個議 011 題就到此為止,我���將會繼續地投入關注。期待透過國家人權委員會與行政部門 及民間團體的合作與努力,有關權宜船管理與仲介的監督機制,能夠逐步落實, 並且做到杜絕海上奴役、改變臺灣被批評侵害漁工人權的國際形象,同時保護我 國遠洋漁業的永續發展。 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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