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監督移工人權保障。 一、 擇定原因 (一) 本會於 2021 年提出「外籍漁工人權議題專案報告」 ,從提升 平等勞動條件、跨國納管權宜船、強化仲介管理,及打擊強 迫勞動四大面向,提出強化外籍漁工人權政策之具體建議, 並促請主管機關於 2022 年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及 修正相關法規。本會需持續監督後續執行情形。 (二) 兩公約第 3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 42、43 點,IRC 認可 政府就家事移工保障已作出的一些改進,但這些改進遠遠不 能確保外籍家庭看護工和本國家庭看護工之間的平等待遇; CEDAW 第 4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 55、56 點,IRC 建議政 府將關於外籍家事勞工的國際勞工組織第 189 號公約納入 國內法,為外籍家事勞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護;立即採取措 施,縮小國內外家事勞工之間的薪資差距,包括考慮支持強 烈需要家庭看護的家庭或個人;並將外籍家事勞工納入政府 承諾的長期照護計畫制訂中。 二、 議題內涵 (一) 持續監督「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落實情形,提出利害關係 人座談及深度訪談成果報告。 (二) 透過本會委託研究計畫及相關專案報告等,就家事移工勞動 權益議題,進行社會對話及提出改善建議。 三、 預期產出效益 (一) 督促 ILO-C188 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法化。 (二) 推動 ICRMW 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國內法化。 (三) 推動 ILO-C189 家事勞工公約國內法化。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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