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監督移工人權保障。
一、 擇定原因
(一) 本會於 2021 年提出「外籍漁工人權議題專案報告」
,從提升
平等勞動條件、跨國納管權宜船、強化仲介管理,及打擊強
迫勞動四大面向,提出強化外籍漁工人權政策之具體建議,
並促請主管機關於 2022 年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及
修正相關法規。本會需持續監督後續執行情形。
(二) 兩公約第 3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 42、43 點,IRC 認可
政府就家事移工保障已作出的一些改進,但這些改進遠遠不
能確保外籍家庭看護工和本國家庭看護工之間的平等待遇;
CEDAW 第 4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第 55、56 點,IRC 建議政
府將關於外籍家事勞工的國際勞工組織第 189 號公約納入
國內法,為外籍家事勞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護;立即採取措
施,縮小國內外家事勞工之間的薪資差距,包括考慮支持強
烈需要家庭看護的家庭或個人;並將外籍家事勞工納入政府
承諾的長期照護計畫制訂中。
二、 議題內涵
(一) 持續監督「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落實情形,提出利害關係
人座談及深度訪談成果報告。
(二) 透過本會委託研究計畫及相關專案報告等,就家事移工勞動
權益議題,進行社會對話及提出改善建議。
三、 預期產出效益
(一) 督促 ILO-C188 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法化。
(二) 推動 ICRMW 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國內法化。
(三) 推動 ILO-C189 家事勞工公約國內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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