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決定,應經本委員會議討論及審議之。
三、 中程策略計畫與各核心人權公約及其他計畫的關聯
(一) 與行政院「國家人權行動計畫」(2022-2024)的關聯
行政院於 2022 年 5 月間公布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
畫,擇選「強化人權保障體制」
、
「人權教育」
、
「平等與不歧
視」
、
「強化生命權保障」
、
「居住正義」
、
「氣候變遷與人權」
、
「數位人權」、
「難民權利保障」等 8 大優先人權議題,並
據此研擬具體對應的 154 項行動方案、關鍵績效指標及完
成期程。該計畫係扣合國家每 4 年擬訂之國家發展計畫,
盤整人權現況,納入最須優先改善之人權議題,屬國家整
體人權工作的推動方向。
而本會中程策略計畫係以本會職權出發,以保護及促
進人權立場擇選需優先處理之人權議題,屬未來 3 至 4 年
運作與發展方向。然本會不論對於前述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抑或政府人權業務各項作為,皆有監督職責,爰於擬訂中
程策略計畫時,亦需參考前述「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推動
方向,俾與國家推動整體人權的方向一致。
(二) 與各核心人權公約的關聯
臺灣為遵守國際人權公約義務,自 2009 年起將兩公約
等核心人權公約以國內施行法方式完成立法,使其具備國
內法的效力,並參考條約監督機構對於國家報告提交時程
規定,定期提出國家報告,及自創���式,由主辦政府機關請
相關國際人權專家來臺進行審查,檢視人權實踐是否符合
國際人權公約相關規定。依據組織法第 2 條第 8 款規定,
本會於政府提出各項人權公約國家報告的同時,亦需撰提
獨立評估意見、針對國際審查委員提出之問題清單撰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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