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計制服時,未讓空服員參與決策,多由空服部門
主管代表,但他們都非第一線空服員,不能真的理解實際工
作可能遭遇之不便利。
1家空服員表示,曾透過工會勞資會議,或公司內部溝通
管道,提出讓工會或空服員參與下一版制服設計之訴求,但
公司皆僅回覆會將褲裝納入研議,但未提出任何計畫構想,
像是何時設計新款式、或是現階段作改良或調整。
桃空職工曾建議長榮,短期內可用既有女性褲裝制服,
提供給空服員穿著。
1家空服員提出,長期而言,制服應破除兩性的二分法,
讓男女性空服員可以自主決定穿著褲裝或裙裝、要不要化妝。
(2) 鞋子
多家航空公司規定女性空服員在行進間(即上機前及下
機後)要穿高跟鞋,於機艙服務時可換工作鞋,而男性空服
員全程穿皮鞋。
長榮原規定在行進間要穿7公分的高跟鞋,經過工會爭
取後修改為3公分,又於桃空職工向桃園市政府申訴期間,修
改為2.5公分的中跟鞋。
長榮原本補助自購皮鞋一年兩雙,男生每雙2,500元、女
生每雙1,650元,公司的理由是男生鞋子比較貴,所以補助比
較高。在桃空職工向桃園市政府申訴後,公司即主動調整,
改為男女一致額度,買一雙補助2,500元、買兩雙補助3,300
(即每雙1,650元)。對男生來說,可以選擇只買一雙(補助
2,500元)
,但是女性空服員如果想在機上換工作鞋(矮跟鞋)
,
就必須買兩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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