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計畫」增加安全衛生檢查人力,由勞動部補助各直轄市政府所屬勞
動檢查機構增聘 134 名安全衛生檢查人力。勞檢員招募不易,流動率
也高,目前全國職安衛勞檢員編制為 696 人,在職率約 8 成 565。另
外,勞動條件檢查人力部分,職安署「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條件相
關法令實施計畫」每年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聘用 325 名勞動條件檢
查員。66
2020 年我國中央及地方勞動檢查人力總員額達 1,033 人,與全國
勞工人數配置比約為 1:1.11 萬,已接近 ILO 建議已開發國家之基準
「安全衛生檢查」涉及勞工作業安全、職場危害
(1:1 萬)67。其中,
暴露管控及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等,主要由具電機、機械、化工、土木、
工業安全管理及醫學等相關背景之檢查員執行;「勞動條件檢查」則
由嫻熟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等專業知能之檢查員執行。
勞動檢查實施方式包括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職業安全衛生專案檢
查、交叉檢查、申訴陳情案檢查、職業災害案檢查及一般檢查(勞動
條件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同時實施)
。2022 年台灣已登記僱有勞工之
事業單位總計 1,078,032 家,實施檢查之事業單位共計 126,381 單位
(家數)
。其中勞動條件檢查總場次 37,208 場次、職業安全衛生檢查
171,177 場次 68。
由於勞動檢查影響勞雇雙方權益甚鉅,國際勞工組織(ILO)第
81 號「勞動檢查公約」(Labour Inspection Convention, 1947)即開宗明
義強調,勞動檢查機制必須由單一的中央主管(central authority)所監
督與管轄,而勞動檢查員也必須是職位穩定、免於外界壓力、具備專
業能力的政府公務人員。其目的即在確保勞動檢查的專業性與獨立性,
並避免出現中央與地方檢查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聯合報,2024-03-12,
「全國勞檢員流動率太高 四月起最高加薪 5 千元」
,記者葉冠妤
/台北即時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269/782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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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增聘 60 名臨時人員用於漁業勞動檢查,性質類似於縣市政府聘用的 3 百多名
勞條檢查員,以遠洋漁船境外僱用之外籍漁工人數 20,257 人計算,人力比約為 1:337 人。
67
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中央及地方政府勞動檢查員在職人數共計 908 人,其中男性
586 人、女性 322 人。詳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022 年勞動檢查統計年報 總說明。
68
詳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2022 年度勞動檢查執行情形 提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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