Ȗ 第一章 Ȗ ໠ްŊ⌉Ⰹߡもːᓏៜᙟ 鍵性影響的觀察指標,則是在「言論自 「集會結社自由」、「政治自由與國民主 由」。換句話說,如果連言論自由,都無 權」,緊列在第20 條、第21條,充分說明 法獲得確保,更遑論其他人身自由、財產 三者之間的連動關係。 權,甚至民主憲政所要求的立法民主、依 第19條規定,「人人有主張及發表 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 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 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 之自由」。 法行政、司法獨立。 ⤵⧄⎊᮫᱿า∑⎞Լ⋱ Ȗ 所謂「不受干涉之自由」,不只保障 保障言論與思想之自由,有以下幾個目 的與功能: 1、促進知識與資訊的交流:讓所有國 「事後」不會受到統治者的不合理懲罰; 同時也包括不允許國家權力「事前」進行 審查限制。 民個人,都可以自由吸收各種想要探知或 最常見的,就是獨裁專制國家為了控制 學習的知識與資訊,進而豐富思想,形成 國民的思想,進行新聞電影檢閱制度,出 新意見,實現自我成長與成就。 版品必須申請與核准等管制措施,不只嚴 2、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社會因 重侵害言論自由,同時也扼殺國民「知的 為不斷出現開創性的發明與知識情報,刺 權利」。 激科技與經濟的發展,帶動社會進步。 是義務。民主運作的前提,是所有國民之 第20條規定,「一、人人有權享有 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二、任何人 不得迫使隸屬於某一團體」。 間,可以自由交換資訊、溝通意見,進而 「集會自由」同時也是多數人「短暫而 提供大眾判斷,無論在平日的監督政府, 集體」的言論表現自由。亦即,多數人為 抑或選舉時的投票,都是���常重要的前提 了共同的訴求,短暫聚集在室內或戶外; 要件與機能。 定點(靜坐)或移動(示威遊行),集體 3、落實民主政治:人民作主是權利也 因此,言論表現自由,始終是人權發展 歷程中的引爆與角力點。〈世界人權宣言〉 將「言論表現自由」列於第19 條,並將 表達意見的權利。 集會自由具有促進國民相互之間,直接 溝通意見的機能,同時攸關能否有效展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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