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的角落 遠洋漁業大國台灣 不可或缺的勞動力 我國漁船僱用的外籍漁工,可概略分為 境內僱用(近海作業漁船)及境外僱用 (遠洋作業漁船)兩種類型。境內僱用外 籍漁工須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並 適用「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 及「勞工保險條例」等國內勞動法令,由 勞動部主管;境外僱用外籍漁工則依據 「遠洋漁業條例」許可與管理,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主管。此外,尚有受僱於船 籍登記註冊於外國的「權宜船」上的外籍 漁工,我國並非權宜船之船籍國,他們 的處境常常陷入三不管地帶,長期以來 2021 年 6 月 23 日人權會舉辦「酷刑防制國際運作暨漁工人權專業論壇」。 人權 議題 1 維護外籍漁工權益 強化友善勞動環境 一直備受國內外人權團體關注與極力聲 上漁撈作業環境特殊且辛苦,國人上船 援。 意願低,導致缺工嚴重,目前境外僱用 約 2 萬 1,000 名 外 籍 漁 工, 主 要 來 自 印 台灣是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從事 尼( 占 60 %)、 菲 律 賓( 占 30 %)及 越 遠洋作業漁船多達 1,100 餘艘,遍布了世 南(占 5%)等國,近 10 餘年來外籍漁工 界三大洋,每年產值將近 400 億元,大 已成為我國遠洋漁業的主要勞動力來源。 多為外銷。另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1 日 止,經農委會許可我國人投資經營之非 法外之「權宜船」 我國籍漁船(權宜船)尚有 247 艘。海 行政不理、司法不顧 船上的工作環境本來就很艱辛,漁船長 台 灣防疫緊急升為三級,國家人權 早在今年 2 月 8 日,人權會就在委員會 委員會被迫取消或延期多個原訂 5 議通過決議,將彙整監察委員共計 6 件 權 宜 船(Flag of convenience, 簡 稱 期在海上,船長需與船員間建立良好的 合作夥伴關係,然而外籍漁工因為基本 月下旬與 6 月的座談與研討會,但是,6 涉及外籍漁工人權的調查報告,進一步 月 23 日的「酷刑防制運作暨漁工人權專 做成國家「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這 的船舶登記於其他國籍,該國籍因標準 緊繃,擦槍走火的暴力虐待事件時有所 業論壇」,是極少數維持改採視訊直播 也是人權會第一個針對職權中「重要人 較低,可以達到降低成本之效果。據漁 聞。少數國人為規避國內法令之規範, 進行。為因應海外關心的 NGO團體,全 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的項目,並由陳 程提供英語口譯頻道。 菊主委擔任本案召集人,原調查委員王 幼玲、紀惠容、王美玉為當然委員。 16 權宜船是什麼? FOC),是指船公司或船東將其所擁有 業署資料庫中登記權宜船有 247 艘,國 人註冊的船籍國前三名分別是巴拿馬、 萬那杜和塞席爾。 勤前訓練未落實,加上語言不通、情緒 如漁船汰建限制、船員人數及資格之規 定、作業規範及賦稅徵收等,藉以降低 經營成本,轉而至管理鬆散或無實質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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