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的角落 與世界接軌 遵守國際人權規範 世界人權教育方案 2011 年《聯合國人權教育和培訓宣言》 聯合國大會於 2004 年 12 月宣布「世界 亦明確指出,人權教育和培訓對於人權 人權教育方案」,分階段針對不同群體 的增進、保護和實現至關重要,並於該 提供人權教育行動計畫。據此,聯合 國 人 權 理 事 會 先 後 於 2004、2010、 宣言第 1 條開宗明義指出: 「人人有權 2014、2019 瞭解、尋求和得到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年提出 4 階段 方面的資訊,並可獲得人權教育和培 行 動 計 畫, 設定對象分 訓。」換言之,獲得人權教育本身即屬 別為中小學 人權。 教 育 系 統、 高等教育及 公務軍事人 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監察院國家 員、媒體、青年等。 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 2 條規定,並參 考聯合國「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的內涵 與做法,優先與考試院及教育部合作 人權 議題 推動人權教育,在培訓教材與課程中融 此項合作主要是由人權會以監察院過去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拜會國家教育研究院,瞭解目前教育部推動國家人權的情況。 入實務案例與人權公約規範,培養並強 辦理涉及人權性質的調查案或糾正案, 6 扎根人權教育 化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的人權素養與知 挑選合適案例編輯成人權補充教材,納 能,盼能將人權保障實踐於日常生活 入國家文官學院各項法定訓練人權課程 中。 教材中;2020 年 11 月完成人權課程 11 案 結合公教體系 例,納入高普考新進公務人員基礎訓練 與考試院合作 以及委任升薦任等訓練之教材,2021 年 人權成為公務人員 DNA 3 月新增 7 案例,提供薦任升簡任訓練課 公務人員是促使國家進步的推手,行使 程運用。 公權力的公務人員,不論是在擬定規劃 綜 每宗案例皆清楚說明爭議點、監察院調 觀聯合國主要核心人權公約,包 有各公約所承認的權利,並要求政府機 人民權利產生影響。為提升公務人員人 查 結 果 或 糾 正 理 由、 與 聯 合 國 核 心 人 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關和公共機構的行為皆不能違背這項義 權意識,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之初,即 權公約之連結,希望透過實際案例,融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 務;1993 年聯合國《巴黎原則》規定, 積極與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研商合作促 入相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讓抽象的人 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 國家人權機構應負有推動人權教育的職 進公務人員之人權教育,合作項目包括 權概念變為具體,提升公務人員保障人 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均有規 責,以提高公眾認識人權。 課程教材內容增補、人權課程師資推 權意識與使命,進而確保人權保障與實 薦、人權課程教學說明會等。 現。 定,國家有義務確保任何人皆能平等享 44 法規政策,或執行政策推動,最容易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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