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校時,恐因在我國居留年限、年齡限制等原因,未符合 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所以本次調查對象範圍界定為非我國國 籍,具永久居留身分者,以及具永久居留身分者之子女,尚 不及於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人民,亦未擴及教育權以外之 其他權利。 四、 蒐集證據方式 (一) 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為確保調查範圍及方向之妥適性等,2024 年 5 月 24 日召開研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具永久居留身分學生學費補 助差別待遇」申訴案專家諮詢會議,邀請學者專家 2 位及非 政府組織代表 3 位,計 5 位,就申訴內容、教育法規與國際 人權公約之競合等相關議題,提供學理見解或相關處置經驗。 (二) 函詢相關單位 本會綜整 2024 年 5 月 24 日專家諮詢會議所提之意見 及建議,研擬詢問事項及提供資料,分別請教育部、財政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限期回復。 (三) 查詢政府公開資料 為瞭解我國出生人數及死亡人數、勞動力人數、人口 高齡化情形以及現持有效永久居留證等統計資料,查詢政府 公開之統計資料。 (四) 召開報告諮詢會議 本會經綜整國內文獻、教育相關法規、國際人權公約 及政府機關函復內容,完成調查報告初稿後,於 2024 年 7 月 9 日召開調查報告專家諮詢會議,就報告內容提出建議 修正方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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