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對待 外籍漁工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王幼玲 外籍漁工人權向來是我們非常重視的議題;因此,我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提 案,彙整監察院六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相關調查案件,做成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 006 告。這是我們第一次嘗試將監察調查案件轉到國家人權委員會,希望建立一個協 作的模式,也是人權會第一個針對職權中重要人權議題提出的專案報告。 我們整理出案件中的制度性問題,加上三十四個跨國非政府組織所提出的 「終結遠洋漁業強迫勞動」訴求,請各相關政府部門說明執行情形,並且運用訪 視及座談等調查方法,希望建立一個溝通的平台,與政府及相關團體對話。 基於《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揭示的平等權,人人有權享受公平與 良好之工作條件,確保獲得公允之工資、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及休息、合理限制 工作時間,以及享受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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