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還有救助艇課程,這都是每一年需要多附加的成本。」31
(三)合作選訓
鮪魚公會林涵宇組長表示,鮪魚公會及魷秋公會與印尼漁工工會
(SPPI)簽訂合作協議,希望 SPPI 作為一個中介的把關者,將需求
的人數透過 SPPI 進行正統的訓練,訓練完之後聘僱,船員在出國之
前就知道他要去哪一艘漁船工作、船上環境是如何,確認藉由 SPPI
引介進來台灣受聘僱的漁工有足夠的訓練,不只是職業訓練、安全訓
練,還有包含他們對勞動契約及台灣勞動法制的認識:「基本上我們
希望從招募訓練到聘僱到最後的時候,都是完整透明的。我們也希望
在當地訓練的時候,他的一些借款是由國家的銀行來借貸,而不是透
過外國的仲介進行借貸。加上他有訓練中心,所以我們可以清楚的知
道說漁工到底有沒有經過正式的受訓,而不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不確
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受訓,這是我們選擇跟 SPPI 合作很重要的原
因。」另一方面核發證書的時候,透過 SPPI 確認印尼勞動部、漁業
部的認定,可以確保證書的真實性。 32
產業界已經針對選訓的部分,走出自己的第一步,直接跟漁工來
源國的團體合作,漁業署也表示願意幫忙提供訓練課程的教授,林頂
榮組長說:「我們過去曾經跟菲律賓相關單位有這樣的討論,他們希
望台灣能夠提供一些相關的教材,或者延繩釣或一些遠洋漁業的相關
專家能夠協助,讓他們漁工能夠有這方面的技能,我們有在洽談。」
漁業署認為,要去應徵一個職務,通常必須要具備一定基本的技
能,因此目前的法令規定,要從事漁工的工作,應該要符合一定基本
的條件規範。台灣的船員必須通過漁業署辦理的漁船基本安全訓練,
才能取得漁船船員手冊。林頂榮補充說明:「現況不否認有一些船員
事實上是訓練不足,為了補足這一塊,我們漁業署也有嘗試跟印尼政
府取得合作的想法,提出保護遠洋漁船境外僱用漁工權益安全跟健康
國家人權委員會(2023 年 1 月 6 日)
,
「外籍漁工人權議題利害關係人之行動與對話」
座談會高雄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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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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