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75 我 們 一 起 走 根據報告內容,本會認為,我國政府應該重 新考量,即使人們生活在監所裡,仍然必須 維持受刑人的基本生活尊嚴,並保障其健康 權不受侵害。 提4大建議,保障身心障礙受刑人的人權 建議 1 適度給予弱勢受刑人實物及現金補助,維持其基本生活尊嚴 法務部應調整受刑人貧困的認定基準,增加生活用品的供給(實物補助)。又,針 對貧困的身心障礙受刑人,建議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重新研議,於扣除食宿費用 後適度發給生活補助費(現金補助)等改善方案。 建議 2 建議 3 欠費扣款需限額,酌留受刑人基本生活費用 法務部應優先照顧有醫療需求的受刑人,對於醫療欠費的扣繳應訂定限額,避免受 刑人因醫療欠費而被扣到身無分文,或是致使隱忍小病不就醫,最後變成大病。 友善協助受刑人身心障礙證明的申請及重新鑑定程序 受刑人享有的醫療保健標準,應與他們在社區中所能夠享有的待遇相同。建議政 府應協助身心障礙受刑人辦理身心障礙證明的申請及重新鑑定,且應重視無證明 但有明顯障礙事實受刑人的黑數問題,避免他們因繁瑣的行政及就醫程序,失去 該有的障權保障及福利身分。 建議 4 強化監所內對於身心障礙、高齡受刑人之長照工作 建議法務部及衛生福利部共同研議強化監所內,對於身心障礙、高齡受刑人的長期 照顧工作與復健機制,避免受刑人因無法取得相關服務而退化,以利其出獄後順利 復歸社會。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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