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1991年廢除《懲治叛亂條例》 與1992年修正《刑法》第100條,台灣 人民才終於爭取到完整的言論自由,回 首過往,斑斑血跡與淚痕。 隨著台灣民主的深化,人權也隨之茁 壯。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推 動國家人權委員會以及批准兩公約,終 於排上政治日程;20年後,終於突破 萬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台 灣人權的接軌國際,跨出重要的一步。 自由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言論自由 更是人權觀察指標之首,民主的最重要 基石。從「萬山不許一溪奔」到「堂堂 溪水出前村」,歷經70餘年歲月,須 知得來不易、步步艱辛。 如今,網路科技時代,言論自由又面 臨新的挑戰。誠然,自由、平等、尊 嚴,是人權保障最基本的核心,因此, 言論自由的保障,自始不包括侵害他人 人權的誹謗、污辱、詐欺、恐嚇、揭人 隱私等侵權行為。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也明確在第19條明列言論自由 之權利與義務;第20條更要求締約國 必須以法律禁止鼓吹戰爭、仇恨與歧視 的言論等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 尤其,網路社群與自媒體的高度發展 之下,愈是保障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 反而愈容易遭到假訊息破壞民主運作、 加劇社會分化與對立。如何發現、面 對、省思,進而因應、調整,將是新世 代捍衛人權,所必須面對的新挑戰。 這本書的編纂,希望從國際公約的脈 絡,檢視台灣言論自由進程,藉此相互 對照,明白台灣在自由民主及人權的歷 程,進而重視及珍惜數十年來,無數民 主先進的努力,並時刻銘記在心,慎 思、明辨、篤行。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1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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