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1991年廢除《懲治叛亂條例》
與1992年修正《刑法》第100條,台灣
人民才終於爭取到完整的言論自由,回
首過往,斑斑血跡與淚痕。
隨著台灣民主的深化,人權也隨之茁
壯。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推
動國家人權委員會以及批准兩公約,終
於排上政治日程;20年後,終於突破
萬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台
灣人權的接軌國際,跨出重要的一步。
自由民主與人權得來不易,言論自由
更是人權觀察指標之首,民主的最重要
基石。從「萬山不許一溪奔」到「堂堂
溪水出前村」,歷經70餘年歲月,須
知得來不易、步步艱辛。
如今,網路科技時代,言論自由又面
臨新的挑戰。誠然,自由、平等、尊
嚴,是人權保障最基本的核心,因此,
言論自由的保障,自始不包括侵害他人
人權的誹謗、污辱、詐欺、恐嚇、揭人
隱私等侵權行為。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也明確在第19條明列言論自由
之權利與義務;第20條更要求締約國
必須以法律禁止鼓吹戰爭、仇恨與歧視
的言論等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
尤其,網路社群與自媒體的高度發展
之下,愈是保障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
反而愈容易遭到假訊息破壞民主運作、
加劇社會分化與對立。如何發現、面
對、省思,進而因應、調整,將是新世
代捍衛人權,所必須面對的新挑戰。
這本書的編纂,希望從國際公約的脈
絡,檢視台灣言論自由進程,藉此相互
對照,明白台灣在自由民主及人權的歷
程,進而重視及珍惜數十年來,無數民
主先進的努力,並時刻銘記在心,慎
思、明辨、篤行。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
110年11月